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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

发布时间:2021-07-09 21:04:12 丨 浏览次数:156

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记录在转账凭证中,会计分录为:

借: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:应交税费——营业税/消费税/城市维护建设税/资源税/教育费附加。

  营业税金及附加: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、消费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。

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用法:

  一、本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、消费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。房产税、车船使用税、土地使用税、印花税在“管理费用”等科目核算,不在本科目核算。

  二、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,借记本科目,贷记“应交税费”等科目。企业收到的返还的消费税、营业税等原记入本科目的各种税金,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,借记“银行存款”科目,贷记本科目。

  三、期末,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“本年利润”科目,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。由于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核算方法与以前不同,新增加科目“长期应收款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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